傑出人才發展基金會-積極留任國內優秀學者獎助
申請資格:具學術領導才能之國際知名學者專家,並具有下述資格者。 1. 國內外大學之正教授(不含公私立大學實際領取校內獎金之講座級以上教授、中央研究院特聘研究員)。 2. 國內外大學得博士學位後,並繼續執行專門職業或於研究機構從事研究工作十年以上著有成績者。 3. 若自國外延攬,則須有長期(至少五年)回國服務之明確計畫者。 4. 同意在獲獎期間不重覆領取教育部國家講座、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傑出研究獎、獲獎單位及其他機構所設類似長期補助性質之獎項。 5.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自99年8月起實施「獎勵特殊優秀人才補助」,由於屬獎助性質,因此若得獎人於此期間同時獲得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該項獎助,請比照上述第4項辦理。 申請方式:推薦申請公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公立研究機構,由各機構之負責人提出申請。 申請期限:以申請當時計算。 (1)被推薦者為受聘回國服務不到三年,或已受聘任但未回國到任者:每年受理二次,申請截止日期分別為5月31日及11月30日。 (2)被推薦者為受聘回國服務超過三年(含),或長期於國內服務者:每年受理一次,申請截止日期為5月31日。  
歷年獲獎名單

物理所 獲獎名單

年度 得獎者
------- -------

中央研究院物理研究所 / 台北市115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 / Tel : 886-2-2788-0058 / Fax : 886-2-2783-4187 / 管理區

研究獎項首頁 | 回物理所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