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出人才發展基金會-積極爭取國外優秀年輕學者獎助
被推薦者資格: 1. 已獲國外大學或學術研究機構正式員額之助教授(助研究員)或副教授(副研究員)。 2. 申請單位對被推薦者之專才有明確之需要。 3. 被推薦者不限國籍(含入籍他國之中國大陸人士),且須有長期(至少五年)來台服務之明確計畫。 4. 同意在獲獎期間不重覆領取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傑出研究獎」、中央研究院「新聘學術研究獎」及由任職單位或其他民間基金會所頒發之長期補助性質獎助獎項。 5.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自99年8月起實施「獎勵特殊優秀人才補助」,由於屬獎助性質,因此若得獎人於此期間同時獲得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該項獎助,請比照上述第4項辦理。 申請方式:推薦申請國內公私立大學或公立研究機構,由各機構之負責人提出申請。 申請期限:每年二期 ,申請截止日分別為3月1日和10月30日。  
歷年獲獎名單

物理所 獲獎名單

年度 得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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