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研發,才能談產業升級

 

上星期赴英國布萊敦參加歐盟與英國物理學聯合會議,大會演講除了頂尖科學家報告最新重要科學發展外,也邀請科技官員討論研發政策,其中有歐盟研究委員會主委P. Busquin和美國貝爾實驗室副主席P. Williams。後者介紹五六十年來貝爾實驗室在基礎科學和應用科技的龐大投資和輝煌的貢獻,而前者的講題,「如何以歐洲的研發潛力擊垮(beat)世界頂尖者?」,則具有強烈的在科技產業上挑戰美、日的意味。在美國,單單一個貝爾實驗室的母公司Lucent Technology,每年花八百多億台幣於科技研發及產品開發上,其中七十多億用來做基礎和應用科學研究。產業升級和提升經濟競爭力是各國競相追逐的目標,但唯有大量投資研發的國家,這目標才可能達成。

歐盟著重的研發方向有資訊科技、奈米科技、生物科技、航太科技、環保與氣候變遷等,這些其實也是美、日和台灣的研發重點。台灣和歐盟在科技競爭上有相似的劣勢,研發經費只佔國家生產毛額的二%左右,和日本的三%或美國與韓國的二點六%相差甚遠。在研發與生產人員數目比上,歐盟與台灣的千分之五至六,遠落後於日本的千分之十和美國的千分之九。比起美日,台灣的生產毛額本來就很小,花在研發的資源比率又偏低,然則我們要有什麼策略才能迎頭趕上,歐盟的作法值得我們參考。

最根本的解決之道是大幅提昇研發人員的薪資和研發環境,以便吸引年輕人投入艱苦的科技研發行業。社會的變遷已經使我們的年輕人對科研興趣缺缺,我們有必要投入一部份經費加強對年輕人和民眾的宣導,但追根究底,大部分年輕人重視的是將來有穩定而舒適的生活,大家競相投考醫學院和商業管理學院,正反映出年輕人的意向。當然研發經費也必須逐年增加,在數年內趕上美國的2.6%,一方面提高研發人員薪資和改善研發環境需要大量經費,一方面也可用來補充長期以來研究經費的不足。在每人每年平均研究費支出方面,領先的國家是荷蘭、南韓、德國、法國、美國和日本,我們僅達到荷蘭和韓國的一半而已。十年前南韓科研比不上台灣,但由於這些年來他們的積極投資,現在不只在論文數目和平均論文被引用次數上都已領先台灣,他們在科技產品開發方面的能力也已超過我們。

談到好的環境,研發工作最怕的是閉門造車,為了提高研發效率與成果,除了工研院外我們必須設置任務導向的學術界國家卓越科技研發中心。中心的功能是一、能集中全國菁英與專家於一堂,使研發人員達到臨界數目,有利於討論、合作和競爭,可促進研發效率和品質。二、尖端儀器設備極為昂貴,把它們集中在一起管理,不只可增加儀器使用率也易於維護。三、不同專業人才聚集在一起,有利於知識和經驗的交換。四、中心可成為國內外產品研發與生產單位之互訪和合作平台,能加強學術界和產業界的交流,期能充分利用新知識於升級產品上。五、人才訓練與培育是提升科技產業成敗的主要關鍵,學生、博士後和研究人員集在同一屋簷,耳濡目染新知識和新技術,除了可縮短討論合作時空之外,亦能激勵相互合作和公平競爭的精神,這是培養年輕人創新能力最為有效的方法。

我們的研發經費主要用在應用技術研究和產品開發,用在基礎研究部分只佔10.5%左右,遠不如美國的15%和法國的2 5%,如果我們想要有創新力和新發現,基礎研究的經費有必要大幅增加。另台灣企業界投資在研發的經費遠不如其他先進國家,政府不得不補其不足,嚴重的影響到基礎研究可用資源,如果我們的企業界有意願提升產品競爭力,大量增加研發資源是無可避免的。在美、日、英等國,企業界不吝投入龐大經費,追求卓越的基礎科學研究,在台灣,我們也希望大企業能開始投資一部份資源,從事基礎與應用科學研究,不單單是為了發現新材料和技術,也可用以激發產業升級所需要的研發人員的創新力,並使他們有機會享受到對尖端科技做出貢獻時的喜悅和興奮。

很多人認為只要我們大量投資於研發,我們就一定會有重大發現,也一定能創造出獨特的科技產業以大幅提升國家產業競爭力。我想不管是科學研究或技術開法,我們都不能抱著老二心態,也就是說只要我們想做,無論是什麼我們都要有追求卓越的決心,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比其他先進國家更有機會做出重大發現或更能創造出世界主要生產技術。到底一份投資一份收穫,我們的人員和財源都無法和龐大的美日歐相比,我們創新的機率也相對的低,事實上既使在整個世界,重大科學和主要技術的發現也非年年發生的。然則我們為什麼必須大力投資科研呢,理由很簡單,如果不這麼做,我們就會在科技產業上落伍,並且很快會被淘汰。研發工作一方面是訓練人才,使他們有能力在最短時間內利用他人的重大發現,開發出最有效益的製程,生產品質優良的新產品,一方面也在訓練產業人員的彈性和應變能力,使他們有能力緊跟隨著世界最尖端的科技,開發出日新月異的產品。當然在這種努力的過程中,我們也會有一定機率享受重大發現的榮耀。(自由廣場,4/21/02,略經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