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爭議的理想和現實

 核能爭議已經持續了三、四十年,核四爭議也有十年以上,經過這些年來無數次辯論,至今仍無客觀結論,原因很簡單,核能和核四的興建與否已經不再是專業判斷的問題,它老早就被泛政治化了。擁核者堅持沒有核四,台灣電力不足以發展經濟的需求,替代能源不可靠也不能應急。反核者認為核四是專制政權控制立法院時所通過的法案,反核能和反核四就是反專制,雖然立法院已經通過核四全部預算,這法案對新政權並沒有約束力,況且只要提高發電機效率,節省用電,並將電力自由化,台灣現在不缺電,將來也不會缺電。

 經濟部核四評估委員會反核者和擁核者經過四個月的討論,最後是以各持己見收場,這種討論的價值和客觀性值得懷疑,這幾個月白白浪費掉不說,對社會也造成不安。經濟部長提出廢核計畫,最重要理由是核廢料處理問題難以解決,興建核四等於把子孫們的生存空間剝奪了,我贊成這種說法,但是不建核四,難道我們核一、核二和核三所製造出來的廢料就可以不處理了嗎? 既然必須處理, 核四廢料不也一樣可以同時加以解決。

 我的理想是反核能,反對發展任何過份破壞生態環境的能源或工業,多發展節省能量的科技和產業,並開發再生能源,而且寧可減緩經濟發展也不要破壞生態環境。在很多場合,我一再地主張台灣應該發展乾淨的產業,少用能量的產業,也就是高智慧的產業。但反對核能並非就是反核四,原因是核四的興建已經在國家最高立法機關通過, 除非以革命推翻中華民國政府,我們就必須遵守中華民國法律,不能因政黨輪替把國家重大的既定法案完全推翻, 重大政策的延續性很重要, 要改變可以,但必須透過正規程序以立法來改變,只是現在執政黨有能力改變反對黨的立法委員的思維嗎?任何個人主張都應該屈服於民主政治體系的維護,要不然我們又會回到恐怖的專制時代,試想綠色恐怖和白色恐怖又有何不同?

 繼續建造核四其實一點都不違反民進黨的黨綱,核四是國民黨執政時用其立法院的多數強行推動出來的,民進黨現在不過是繼續本來已經在執行的既定法案而已。核能政策和核四建造決策的歷史功過應該由國民黨負全責,民進黨的責任僅在於預定的期限和預算內完成核四的建造。民進黨只要不建核五就沒有違反黨綱,這麼簡單的邏輯應該是顯而易見的。我現在主張核四應該繼續建造的理由是:

 一、經過國民黨幾十年來的教化,民眾早已深信不建核四台灣經濟就會崩潰,現在要改變民眾的想法恐怕已經緩不濟急,廢核四勢必會造成社會的極度不安,股市早就反映出這種現實,我不敢想像台灣菲律賓化的可怕景象。

 二、核四續建當然還需花費千億以上,但這種花費是有收益的,廢核四也需花這麼多的錢,這種花費不只毫無收益,還會影響我們的國際信譽。

 三、建不建核四核,廢料一樣必須花錢以最先進的技術來處理,不處理才是對不起子孫。

 四、唐飛院長和江丙坤先生的提議非常合理,核四不管在安全性、廢料量或在發電效率上都遠比舊核廠好,如果有必要應以提早除役舊核廠來提升安全性和發電效率並減少核廢料量。

 誠然,再幾十年,這些核能廠退休了,台灣就有四座幾萬年都難於再利用的廢墟,唯一用途是當博物館供後人作歷史教訓之用。但人造廢墟到處都有,萬里長城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建造它不知浪費了多少資源和犧牲了多少生命,它從來也沒有發揮過抵禦外侮的功能,唯一用處是供那些大民族主義的後代自豪而已。我們希望不管哪一黨執政,今後都不要再新建核能廠,而現在我們所能期望的也只是將來科學家會發展出新技術來解決廢墟的問題。

我們做任何事都要有理想,也都要為理想奮鬥,但這並不是堅持己見,現實還是逃不掉的,堅持個人的理想而罔顧現實和他人的看法,並不擇手段達成這種理想就有危險成為專制者。正如沈君山先生所說,希特勒和毛澤東也都有他們的理想,只因過份堅持自己的理想,人民反而蒙受其害,純粹的個人理想主義者不可不以此為戒。最後我得聲明,我是永遠的反核者,永遠反對以發展經濟為藉口破壞生態環境,但是我更珍重得來不易的民主體制,現在勉強支持續建核四,也只是為了實現更高的理想和顧慮到現實而已。(自由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