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使用流程
(註: 非經本單位執行管理之儀器設備,其申請使用辦法依個別儀器屬性有所不同,歡迎直接聯絡儀器管理者洽詢細節 ,或與我們聯繫,我們將很樂意為您轉達需求給各儀器管理者。)
核心設施申請案以研究計劃為單位。
共用設備申請案以個別使用者為申請單位。
申請案由中研院奈米計畫核心設施人員負責審核。審核標準以技術上是否適合使用該儀器, 以及使用者是否同意依規定分攤費用為原則。
委託操作者必須到場說明及協助。
申請至收到回覆約三至五個工作天。若有問題請與管理者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