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使用流程
(註: 非經本單位執行管理之儀器設備,其申請使用辦法依個別儀器屬性有所不同,歡迎直接聯絡儀器管理者洽詢細節 ,或與我們聯繫,我們將很樂意為您轉達需求給各儀器管理者。)
核心設施申請案以研究計劃為單位。
共用設備申請案以個別使用者為申請單位。
申請案由儀器負責人會同相關領域專家負責審核。審核標準以研究計畫內容是否確為奈米尖端研究且確實必須使用某儀器為準則。
委託操作者必須到場說明及協助。
申請至收到回覆約三至五個工作天。若有問題請與管理者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