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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使用相關設備之人員必須以網路線上申請,並務必在申請表格裡詳述其研究為何種奈米相關尖端研究,並解釋需使用此設備之理由,由中央研究院奈米核心設施負責人員審核使用資格,若通過資格審核者,線上預約系統方會開啟申請者使用帳號並提供線上預約之服務。
自行使用者等級:使用者依經驗及訓練分等級,等級分法依各儀器而不同,詳見個別儀器管理辦法。
委託操作: 各核心設施儀器皆提供委託操作,共用設備則視個別儀器狀況而定。
但使用者必須先與儀器管理者討論其使用需求,並在委託操作時到場協助。(Laser
writer 之使用申請,另行規定)。簡單之黃光製程可接受委託製作,收費將以個案計。有意委託製作者,請與無塵室管理者劉家榮先生聯絡討論。
使用規範:詳細使用規範視個別儀器狀況而定。請參考個別儀器管理辦法,及無塵室使用守則。儀器操作相關問題,可直接與儀器聯絡人聯繫討論
。
使用誌謝: 使用者若有使用本核心設施儀器所導致之研究成果,應在發表時在其論文中加註:
Technical support from
NanoCore, the Core Facilities for Nanoscience and Nanotechnology at
Academia Sinica, is acknowledged.
法律責任:
使用者若涉及任何侵權或法律相關之爭端需自行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