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建雄基金會-台灣女科學家新秀獎 | |
候選人資格候選人必須符合下列的條件:(一)擁有中華民國國籍(未滿42歲),已取得博士學位的女性。(二)現任職於台灣地區公私立大學、學術研究單位、或科學產業研發機構,從事教育或科學研究工作。(三)近三年內公開發表有具體的學術研究成果。獎勵名額每年1至2名。公元單數年遴選物質科學領域的女性科學新秀;雙數年遴選生命科學領域的女性科學新秀。申請方式:推薦申請(一)團體推薦:由主辦單位邀請國內學術團體或研究機構,推薦候選人。(二)個人推薦:中央研究院院士、台灣傑出女科學家獎得主、國內公私立大學或研究機構講座教授、特聘教授、特聘研究員、學術單位主管、或科學產業機構研發部門主管等,得推薦候選人。申請時間:每年約於11月30日止。 | |